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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副社長李為民為田飛龍頒發了“中評大咖講書紀念牌”(中評社 徐夢溪攝) |
我們都知道在《中英聯合聲明》還有香港《基本法》當中都有明確的條款提到“一國兩制”50年不變,具體而言也就是香港資本主義的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變。但是誰都知道不變的承諾是一方維持不住的,實際上在基本法的框架之下,一些在香港主要的持份者其實都在謀求有利於自己的變化。比如說,香港的反對派從97回歸的時候就堅定不移地追求一項政治議程,嚴格來講就是鄧小平所反對的“完全自治”,他們試圖通過雙普選議程的落實,使得他們的政治力量和政治話語能夠完全控制香港,使得香港和國家之間的關係處於一種油水分離的狀態,也使得香港能夠牢牢地和西方共進退。這個是香港隱藏在“民主回歸論”背後默默發力、不斷追求的一個結果,是香港民主運動的心智原型和底層邏輯。
當他們發現在基本法的框架內難以有效地實現這樣一種完全自治的圖謀時,他們馬上就開始變臉了。從佔中運動開始,他們跳出法律的框架,尋求在法律之外的本土力量的動員和外部勢力的干預,來強行改變香港管治權的格局以及香港的憲制秩序。這就是從佔中運動以來,香港政治動亂之根源。香港的本土勢力和外部干預勢力主動追求改變和破壞“一國兩制”50年不變的框架,卻要求中央繼續”躺平”,束手束腳,放任香港“變色”,這在政治上是極端荒謬的。這就像在牌桌上博弈一樣,當有人要改變遊戲規則的時候,那麼作為莊家的一方,作為維持根本秩序的一方,中央的權威勢必要出場。所以,這些年來中央在治港方面的法理與制度的變化,實際上一直是一種危機應對的模式,就是在對方主動引起的變化格局當中,從對國家利益和香港利益共同負責的角度出發,來提出法律和政治行動的框架,有根有據,師出有名,正大光明。
我覺得,佔中運動實際上是一個預演,一個嘗試,是反對派第一次試圖在以法治為核心價值的香港社會引入一種法外激進變革的行動路線。它破壞了香港人守法的倫理,這實際上是始作俑者,或者說是打開了香港變亂的潘多拉魔盒。從此,香港的年輕人就不再以守法為榮,而以違法為榮,在公民抗命、違法達義的基礎上,通過大規模的群體性抗爭以及恐怖暴力的使用煽動族群對立和對特區政府和國家的仇恨來追求一個選舉的終極奪權,完成港版顔色革命的飛身一躍。這個就匯集到了我們今天講的第一個主題——修例風波上面。修例風波應該說是從《中英聯合聲明》簽訂開始,香港社會層層累積的反對派的力量,以及他們的社會運動路線激進化的總爆發,也是外部干預勢力在香港內外潛伏、滲透、控制的力量的總爆發,應該說是相當於“一國兩制”一種內部的制度的“癌變”。
所以,“一國兩制”下半場的開幕禮非常有意思,它來自於本土極端勢力和外部干預勢力在香港所推動的這一場制度的癌變,而國家只能用重手猛藥去治療,從國家安全法切入。我們常說,大亂之後有大治,修例風波帶來香港新秩序。我這裡沒有把它像慣常的香港學者習慣使用的那樣,稱為香港新憲制秩序。因為我認為,這一場變革遠遠不僅僅限定於憲制秩序,那只是一個頂層的框架秩序,而這一場因應香港制度癌變的新秩序的構造涉及到方方面面,包括香港愛國者治港社會政治基礎的系統性的重構、土壤性的改良,它絕對不只是制度面或者說框架性的憲制秩序的改變,所以我把它稱之為“香港新秩序”,而不只是香港新憲制秩序。
應該說,我本人對香港問題的研究以及對“一國兩制”的研究是獨具特色的,因為這其實與我的專業背景還有對香港問題性質的判斷有關。我認為,香港問題實際上不是一個簡單的學科化問題,也不是一個簡單的制度治理問題。香港問題是中國與西方體系之間進行長時段世界體系權力鬥爭的問題。它表象上是一個制度問題,但實際上深層次來看,是一個文明衝突的問題和世界體系鬥爭的問題。因此我們才能夠理解為什麼美國對香港投入了那麼大的立法資源和干預的力量?為什麼美國堅決不能接受由中國的國家立法權對“一國兩制”制度本身進行重構?為什麼香港的民主和生活方式只能按照西方劃定的單一路線去行進?這背後其實是隱含著一種中國和整個西方體系之間的文明衝突和制度的競爭,其結果具有世界歷史的指標性的意義。很多人心智局限,高度不夠,面對歷史大變局或幽怨如小婦人,或激越如黑暴憤青,或跑路如喪家之犬,或單純懷念“美好舊時代”(Good Old Days)而於現狀毫無理解和適應能力。香港轉型之難,新秩序軟著陸之難,由此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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