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主的新秩序,在國安法和新選舉法的保障之下,可以決定性地去切斷本土極端勢力和外部干預勢力的操縱和顛覆網絡,讓香港民主的新秩序具有香港特色和複合性。它不是把香港變成“一國一制”,而是把“一國兩制”裡面國家的制度還有兩制的特色進行了整合,隱含著有一些中國制度特色對香港的輸出,因為這是國家證明行之有效的一些方面,包括賢能政治、更強的監督問責機制等等。這些元素與香港的選舉民主相結合,香港未來的民主秩序是複合的,是香港特色的,是“一國兩制”框架下才能夠真正有機生成的一種秩序。這種民主新秩序預期會高於西方的選舉民主制度。香港的民主新秩序將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整體制度的組成部分。在我們的十九大還有十九屆四中全會裡面都講到,“一國兩制”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組成部分,所以香港的制度探索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整體制度探索的一部分。香港民主的新秩序具有充分的包容性和多元競爭性,不是什麼清一色,而是更加強調能力競爭、政策競爭、為人民服務的競爭,這一點難道不正是香港人民所渴望的嗎?
香港民主的新秩序具有進階性和發展性,所以它需要一步步去完善發展民主文化和民主實踐,需要理性的轉型調整。香港民主的新秩序以新賦權的選舉委員會為基礎,體現真正的均衡參與及“一國兩制”的多層次元素,包括選舉委員會裡面的委員,增加了代表香港整體利益的委員比例。由此,“一國兩制”走向一個新的民主周期,它將引導塑造一種港式的賢能政治和責任政治的模式。我想建制派責任更大了,要求更高了。僅僅靠口號,靠忠誠表態,以及靠利益輸送已經不能維持下去了,因為中央將來評價香港官員只有一個指標,有沒有服務好香港人民。香港的前景在國家的規劃裡面也日益清晰,它必然是在大灣區、深圳示範區和“一帶一路”的展開當中獲得自己新的地位和角色。在”一國兩制”的新篇章裡面,《香港國安法》是制度固本,沒有《香港國安法》來刹車,來使香港由亂返治,一切都展開不了。新選舉法是愛國者治港,使得一支愛國而賢能的管治者隊伍為香港的一切發展提供支持,承擔責任。大灣區戰略是融合發展的通道,深圳新改革提供第一動力,國家新征程在全球化層面為香港的角色和意義的賦予開拓了星辰大海的空間。
當然香港還有一些自己的剩餘課題。我們講香港新秩序,它絕對不僅僅是國安和民主兩個大面上的,當然這是最重要的組合拳的兩手。香港新秩序還有一些細致的課題,要去深刻地研究配套,使得愛國者治港的社會政治基礎能夠得到真正的優化和鞏固。我認為,香港新秩序的系統生成還需要認真研究和解決以下“十大問題”。
第一是司法改革與香港普通法回歸經驗常識。香港普通法像烈顯倫講的要結束夢游狀態回到香港的大地,回到對所在憲制秩序的尊重和維護。
第二是教育改革和認同的塑造。從香港大學學生會對刺警案的集體決議可以看出,香港教育是系統性出了問題,必須要系統性改革。
第三是傳媒改革與網絡監管。尤其是在蘋果系還很囂張的一些年份裡面,能夠感受到香港怎麼樣由原來的一種新聞專業主義走向一種新聞民粹主義的。現在引入了改革,不是為了說去打壓香港新聞自由,而是要重建香港的新聞專業主義。新聞應該成為民眾與政府之間溝通的一個信息橋梁,使得香港民主的生活經由傳媒的介入和監督,能夠有效、有意義地指向真實的問題,並且引導問題的解決。
第四是建制派公務員與賢能愛國者。賢能政治實際上是中國古典政治的一個主線,無論是我們以前的推舉制,還是科舉制,都是尊崇賢能的。錢穆先生的《中國歷代政治得失》,還有貝淡寧先生《賢能政治》的書中都有學理性的梳理。
第五是校園民主。香港校園民主是香港民主運動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在港大那一年見證過香港大學學生會的學生領袖們是怎麼樣叱咤風雲的,怎麼樣圍堵毆打校委會成員的,那些事件確實是讓我為之一驚。後來我終於知道他們的校園民主不是那麼單純:其一,他們缺乏紀律的自律;其二,他們缺乏對法治的尊重;其三,他們受到外部勢力的蠱惑和滲透。
第六是新BNO移民代表權利的管理與限制。這其實就是大英帝國在和我們中央政府爭奪群眾,爭奪人口就是爭奪群眾。這些新BNO要移民,按照5+1的程序是可以入籍英國的。入籍英國之後,他們在香港的居留權、選舉權和福利權必須要做出處理,以便保證香港的國家安全和選舉安全。否則幾十萬上百萬的英國公民,還拿著香港的永久居民資格在香港投出一些反對“一國兩制”的票,這是不能允許的。當然細致的改革還需要去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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