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國際航運中心
47. 香港是全球最繁忙及具效率的港口之一,國際航運中心發展指數排名全球第四。貨櫃船在香港港口停留的平均時間為0.95天,約為世界前二十大貨櫃港口平均值(1.85天)的一半,享有“補時港”美譽,能彌補船舶在其他港口的延誤時間。
48. 航運業務可分為港口和海運服務。海運服務(包括船舶經紀、融資租賃、海事保險、海事法律及仲裁等專業服務)是航運業務的高增值部分,經濟貢獻近三年間(2019至2022年)增加近四成,是增長來源。我們會大力發展航運業務,同時多管齊下,鞏固提升國際航運中心地位。
設立“香港海運港口發展局”
49. 政府會改革現時的“香港海運港口局”,成為“香港海運港口發展局”,作為高層次諮詢機構,協助政府制訂政策和長遠發展策略。我們將委任非官方人士出任主席,成員主要來自航運業界,並設有穩定的專責研究和推廣團隊,增撥資源,提升研究能力、加強海內外推廣和強化人力培訓,更有效支援政府落實政策,推進香港航運業的可持續發展。
推動高增值海運服務業發展
50. 我們會大力發展高增值海運和專業業務,政府一直推動更多航運業商業主導人和海運服務企業落戶香港,包括提供船舶租賃免稅優惠,並為海事保險、船舶管理、代理及經紀業務提供半稅優惠等。我們會繼續加強香港航運優勢,包括:
(i)優化和推廣稅務優惠——加大推廣現有航運服務稅務寬減措施,優化稅務優惠制度(包括在符合國際稅收規則下為船舶租賃商引入新的稅務扣除安排),壯大本地航運生態圈;
(ii)招攬海運服務企業落戶——推動具潛力或代表性的海運保險業務落戶香港,擴展海運保險產品;及
(iii)加大培育海事人才——加強與國際海事保險業機構協作,推動海事保險人才培訓,擴展“海運及空運人才培訓基金”,納入更多綠色能源課程和海事保險考試等。
加快綠色航運中心建設
51. 我們會打造香港為綠色航運中心,包括:
(i)推動註冊船舶綠色化——海事處自今年起已向達國際減碳標準船舶提供現金獎勵,未來會加強推廣;
(ii)構建綠色船用燃料加注中心——年底前公布《綠色船用燃料加注行動綱領》,推動綠色船舶燃料儲存庫等基建發展,鼓勵港口減排,提供誘因鼓勵使用綠色船用燃料,與大灣區港口合作,並與主要貿易伙伴構建綠色航運走廊;及
(iii)提供綠色燃料加注的配套——為綠色船舶提供智慧化航行安全資訊,提升船隻航行監察服務系統,以助加注燃料時的安全。
建立大宗商品交易生態圈
52. 金屬和礦產等大宗商品佔全球航運交易量一半以上。船東和大宗商品交易商是航線和海運服務的主要使用者,吸引他們集聚香港運作可帶動海運服務,並推動期貨對沖等金融和專業服務,有利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航運和貿易中心地位。我們會研究稅務優惠和配套,吸引相關海內外企業落戶香港,構建大宗商品交易生態圈。
53. 有國際大宗商品交易所表示計畫在香港設立認可倉庫,在港存儲交割大宗商品,包括有色金屬產品。我們會把握機遇,推動建立設施和配套,吸引內地企業在香港進行大宗商品貿易,尤其有色金屬,進一步推動香港航運和貿易服務。
發展智慧港口 組織國際推廣
54. 政府會在明年完成構建港口智慧系統,具貨物追蹤、實時運輸資訊、電子資訊及文件存取、港口數據分析等功能,促進航運、港口及物流業持份者信息互聯互通。
55. 政府亦會與國際海運組織和企業舉辦更多大型活動,向全球宣揚香港海運實力。
擴大高增值物流服務
56. 我們正推進落實《現代物流發展行動綱領》,推出四幅優質物流用地,供業界發展多層式現代高端物流設施,明年會公布在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建設現代物流圈的規劃研究結果。
57. 政府會繼續加強與粵西地區及鄰近地區的物流合作,善用港珠澳大橋,擴大貨源,促進貨物經香港中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