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法律合作
155. 我們會繼續推動落實優化跨境司法文書送達安排的工作,並推動設立大灣區法律資訊平台及大灣區律師特定平台組織,促進專業交流及培訓。
培育人才 擴大青年發展空間
156. 我們一直鼓勵香港的大學進入大灣區辦學,至今已有四所分校。我們亦設立了“大灣區青年就業計畫”,鼓勵香港青年到大灣區工作。我們正探討在這方面的雙向安排。八、惠民生 添幸福
(一)房屋:持續提速、提量、提質、提效
增加國營房屋供應
157. 住屋是市民很關心的問題。早年造地建屋步伐較慢,但在政府不懈努力下,國營房屋落成量已開始逐步扭轉“頭輕尾重”的情況。我們縱然已覓得土地可提供足夠國營房屋單位以完全滿足長遠需求,並已經提速提效造地建屋,但因造地建屋需要一定時間,為填補這幾年的短缺空白,我在2022年宣布推出創新的30000個“簡約公屋”單位,減少公屋綜合輪候時間。
158. 這措施起了一定的功效。連同“簡約公屋”在內,未來五年(2025-26至2029-30年度)總體國營房屋供應量將達189 000伙,較本屆政府上任時的五年期(2022-23至2026-27年度),增加約80%。過去兩年,公屋平均輪候時間下降了半年,由高峰6.1年下降至五年半。隨著“簡約公屋”於明年起陸續落成,公屋綜合輪候時間可在2026-27年度共減少一年半,降至四年半。
159. 我以刻不容緩的態度幫市民上樓,在上任時提出的“提前上樓計畫”至今已為超過2 000個家庭提前5至9個月上樓,為受惠者節省近5,000萬元租金開支。在2027-28年度及之前,將共有另外約10000個單位可提早上樓。
160. 此外,首批位於元朗攸壆路約2 100個單位的“簡約公屋”,將在明年第一季落成入伙。明年會共有約9 500個單位落成,全部約30 000個單位2027-28年度前會落成。
制訂住宅樓宇分間單位出租制度 解決“劏房”問題
161. “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已提交報告,政府決定以立法方式制訂住宅樓宇分間單位的出租制度,合標單位將名為“簡朴房”。
162. 現時不同分間單位的情況差異很大,包括在消防、通風、面積,以至是否有獨立廚廁或廚廁合併等方面,有必要訂立最低標準,取締不適切單位。現約有110000戶人家居住在分間單位,顯示分間單位有實際需求。由於把原有單位分間後出租的租金總收入比整個沒分間單位出租高出很多,業主有很大經濟誘因經營這類租賃。適當的規管會讓出租的“簡朴房”在符合標準下滿足市場需求。
163. 不合標的住宅樓宇分間單位必須改建成合標準的“簡朴房”,由專業人士確認並申請認證,否則業主將不合標單位出租便要負刑事責任,住客則不須負法律責任。我們會給予現行住宅樓宇分間單位的業主時間,進行所需工程。法例會設寬限期,期間不就違法出租採取執法行動。政府會為此設立登記制度,讓已登記業主享有寬限期。登記制度只接受現有的出租住宅樓宇分間單位登記;而新進入市場的分間單位必須申請認證為符合標準的“簡朴房”才可出租,因此不需給予改建寬限期。由於新進入市場的分間單位必須是已獲認證為符合標準的“簡朴房”,而已登記的現有單位必須改建為合標的“簡朴房”,否則寬限期過後業主繼續出租不合標單位便屬違法,相關單位會有序被取締,因此不合標的住宅樓宇分間單位數目會逐步減少,直至清零。
164. 為讓現時分間單位業主和住戶有時間作好安排,政府會設定足夠的寬限期,並且會配合市場上“簡朴房”的供應,以及國營房屋的供應和政策,把住宅樓宇分間單位分批有序處理。房屋局局長將獲法例授權在寬限期完結後,按實際情況,決定何時針對哪些分間單位分批有序採取執法行動。
165. 政府建議“簡朴房”的標準包括必須有窗、有獨立廁所、面積不少於8平方米等。工作組組長財政司副司長及副組長房屋局局長會公布細節,並諮詢立法會及持份者,制訂立法內容及登記時間表等措施。
完善置業階梯
166. 房委會會進一步完善充實置業階梯,回應市民置業需求,包括:
(i)調整公屋(包括綠表置居計畫(綠置居))和資助出售單位的比例——房委會正檢視未來十年中後期落成的國營房屋項目,目標把公屋和資助出售單位的比例,由現時七比三逐步調整至六比四;
(ii)增加屢次向隅者購買資助出售單位機會——由下一期推出的綠置居及居屋開始,向前兩次曾連續申請同一類別資助出售單位銷售計畫而未能成功購買單位的申請人,提供多一個抽籤號碼;及
(iii)加速公屋單位流轉——房委會將收緊公屋富戶政策,提高富戶額外租金及降低富戶入息限額,讓公共資源適當用在需要幫助的申請人,同時將居屋綠白表比例由現時四比六調整至五比五,鼓勵更多公屋租戶購買居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