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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9條加快全球資管中心建設
http://www.CRNTT.tw   2021-05-25 14:52:27
 
  9.暢通資產管理投資渠道。支持銀行間債券市場與交易所債券市場合作。鼓勵銀行參與交易所債券投資,推動更多銀行、保險機構和基金管理機構參與國債期貨交易。研究銀行進入商品期貨市場,推進保險資金依托上海相關交易所投資黃金、石油等大宗商品。支持資產管理產品參與定增、網下申購等業務。鼓勵跨國公司在滬設立全球或區域資金管理中心,經批准可進入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

  10.推動金融市場加強國際合作。拓寬證券交易互通、基金互認的國家和地區範圍,發展存托憑證業務。擴大能源化工、有色金屬等商品期貨國際化特定品種。探索符合條件的境外投資者參與國債期貨交易。逐步推動境內結算代理行向托管行轉型,為境外投資者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提供多元化服務。鼓勵金融市場加強與境外主要金融市場之間的監管互認和業務合作。

  (四)擴大行業對外開放,提升資產管理國際化水平

  11.推動開放創新率先試點。建設國際金融資產交易平台。依規推動社保基金、保險資金以及符合條件的主權基金、養老基金等境內外長期資金入市。支持在滬外資銀行申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資格和銀行間債券市場主承銷商資格。深化“債券通”“滬港通”“滬倫通”等業務,探索建立居民跨境理財通道。支持符合條件的資產管理機構申請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業務資質。鼓勵本市資產管理機構在境外設立、收購和參股資產管理機構。

  12.深化QFLP和QDLP試點。推動參與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試點的外資機構管理境內人民幣基金,鼓勵符合條件的內資機構參與QFLP試點。推進QFLP試點機構開展境內非上市公司股權、上市公司定向增發和夾層基金、特殊資產、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等投資。支持境外知名資產管理機構和符合條件的境內機構申請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試點資質。支持QDLP試點機構投資境外私募基金和非上市企業股權及債權、證券市場、大宗商品、金融衍生品等領域。探索推動外資資產管理機構用一個主體開展QDLP、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WFOE PFM)等業務。鼓勵試點機構在本市設立全球或區域管理中心,開展跨境雙向投資管理。推動銀行理財、保險資管等與試點機構開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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