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6日電/據新華社報導,針對媒體反映的“罐車運輸食用植物油亂象問題”,國務院食安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糧食和儲備局組成聯合調查組,分赴河北、天津、內蒙古、陝西四地開展聯合調查,追查涉事產品流向,核查涉事責任人員及責任單位的違法行為,分析問題原因,理清各方責任。同時,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全鏈條清理排查,從各地清查情況看,截至目前,未發現其他同類問題。
聯合調查組經調查核實後認定,罐車混運食用植物油事件性質極其惡劣,違反基本常識,踐踏道德底線和法律紅線,是典型的行為違法犯罪,必須嚴厲打擊。
一、違法事實
涉事罐車冀E5476W相關違法違規事實。5月22日11時,司機要某某駕駛涉事罐車從寧夏煤業有限責任公司煤制油分公司裝載煤制油(煤基費托合成粗液體蠟2#),5月23日16時到達河北石家莊晉州市華力油脂有限公司,卸載全部貨品。5月23日21時到達河北省衡水市武強縣休息,5月24日16時從中儲糧油脂(天津)有限公司裝載食用植物油,5月24日21時到達河北省滄州市獻縣休息,5月25日21時到達山西省臨汾市洪洞縣休息,5月26日17時到達陝西省漢中市勉縣休息,5月27日7時到達陝西勉縣新力油脂有限公司,卸載油品35.91噸。經查,7月3日,涉事車輛(登記在河北邢台金穀倉物流有限公司名下)的實際車主高某群為掩蓋問題,指使其三哥高某修夥同河北邢台金穀倉物流有限公司負責人孫某某,找到河北石家莊民通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負責人胡某某開具5月23日罐車清洗虛假票據(500元)。
涉事罐車冀E6365Z相關違法違規事實。5月16日17時,司機張某某駕駛涉事罐車從寧夏煤業有限責任公司煤制油分公司裝載煤制油(煤基費托合成粗液體蠟1#),5月18日16時到達河北省秦皇島衡杉科技有限公司,卸載全部貨品。5月19日19時到達河北省秦皇島市海港區等待配貨,5月20日19時到達河北三河匯福糧油集團精煉植物油有限公司等待裝車,5月21日11時從河北三河匯福糧油集團精煉植物油有限公司裝載食用植物油,5月22日12時到達內蒙古鄂爾多斯市東勝區百勝隆糧油有限公司,卸載油品31.86噸。司機張某某稱5月20日已做清罐處理,經公安機關現場核查,當時涉事罐車軌跡所在地周邊沒有符合專業要求的洗車店和移動清洗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