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政策調控和有法必依的關係
包括領土爭議,外交交涉必經各說各話、條件博弈(或稱“討價還價”)、互諒互讓、達成妥協的博弈過程;外交行為之結果的協定等都是妥協的產物。因此,說外交是妥協的藝術並不為過;但是如果沒有第一階段的各說各話,全面系統地闡述己方論點、論據、論述;那就是還未交涉,便退避三舍;如就南海問題,禁言《清法續議界務專條》、“九段線”,那後續交涉就無法律牌可打了。
交涉第一階段,或在其之前,就避開有法必依,依政策調控來取捨國際法規,還會帶來自身外交水平的低下。選擇性運用成為習慣,會帶來選擇性學習、選擇性思考、選擇性記憶的習慣;換言之便是選擇性停止思考,造成多有不知的結果。如不知曾有《清法續議界務專條》,結果是恣意越權對《清法續議界務專條》說:不用了。
博弈外交是常態。各國通常首先收集並運用對本國有利的所有法律依據,充分主張本國權益,無理也要咬三分;之後再磨合,最好是互諒互讓達成協議。不是開始時全力博弈法律戰,而是未交鋒就顧忌起“友邦驚詫”,倡“不爭議”、“擱置爭議”,恣意選擇依法或廢法,偏好用領導決定來調整權益;其負面作用嚴重。如“斷續線”案例,中國似在採取模糊政策,其負作用是被認為主動放棄“斷續線”;又會進而演化成被認為“斷續線”內全部島礁和海域是可以重新細分哪些是中國的哪些不是;不知覺中形成中國主動放棄了斷續線內主權這等“國際共識”。這是建構主義國際關係理論所揭示的機制。
最後,迴避博弈而自廢武功,談判中便失去交易籌碼。因為在談判之前就已經讓了步,談判中不好再讓,這又反而有可能引得友邦驚詫,反目成仇;美日搗亂國家此時也就得到了干涉的可乘之機。外交是有“外國”這個對象的行為,時時忍辱負重,對象國便無從知曉中國的真意,不知中國的全面論述,會產生試探中國底線的動機,亦成為美日惡性炒作、干涉的機會。美日慫恿菲律賓打仲裁戰,便是這樣發生的。醜話說在前面反而利於維繫友好關係。當然,“醜話”也可以運用二軌三軌傳過去,學者的重要價值是把“醜話”全面系統地論述清楚。
習近平主席講到:“在原則問題上寸步不讓、寸土不讓,以前所未有的意志品質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共產黨人任何時候都要有不信邪、不怕鬼、不當軟骨頭的風骨、氣節、膽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