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還指出,堅持租購並舉,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優化住房供應結構。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以人口淨流入的大城市為重點,全年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240萬套(間)。完善城鎮住房保障體系,指導各地合理確定本地區住房保障制度安排。加快發展長租房市場。健全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運行機制。
此外,將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作為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的重大戰略舉措,推動城市建設適老化轉型,大力推進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城市治理,構建全國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台“一張網”,建立部、省、市城市管理工作體系,建立超大特大城市治理風險防控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