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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查原內蒙古銀監局系列監管腐敗案
http://www.CRNTT.tw   2021-05-25 10:08:14
原內蒙古銀監局系列監管腐敗案件被查處後,內蒙古自治區興安銀保監分局通過召開警示教育大會、專題組織生活會等形式,以案為鑒、以案促改。(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供圖)
  中評社北京5月25日電/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5月21日,中國銀保監會黨委、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印發《關於在全系統開展包商銀行嚴重信用風險事件背後系列監管腐敗案件專題警示教育的通知》,督促系統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幹部以案為鑒。5月12日,原內蒙古銀監局黨委書記、局長薛紀寧受賄案,在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薛紀寧落入法網背後,是原內蒙古銀監局領導班子5名幹部身陷監管腐敗的一起“窩案”。

  2019年11月以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會同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查處了原內蒙古銀監局系列監管腐敗案。班長帶壞班子,班子帶垮隊伍,是原內蒙古銀監局腐敗窩案的重要特征。在薛紀寧開庭受審前,內蒙古銀保監局原黨委委員劉金明、原內蒙古銀監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宋建基,原內蒙古銀監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陳志濤,內蒙古銀保監局原黨委委員賈奇珍等人陸續站上被告席。他們的主要違紀違法行為,均發生在薛紀寧任黨委書記、局長期間。

  監管者緣何淪為腐敗者?紀檢監察機關如何精准拆彈,鏟除金融監管“內鬼”?記者進行了採訪調查。

  領導班子集體淪陷,局系統監管幹部不同程度涉案

  2019年5月,曾經的“明星”銀行包商銀行,因出現嚴重信用風險,被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保監會聯合接管。2020年8月,包商銀行因嚴重資不抵債提出破產申請;2020年11月,中國銀保監會“原則同意包商銀行進入破產程序”。

  包商銀行是在包頭市科技城市信用社等17家城市信用社基礎上改制組建而來,1998年12月經人民銀行批准成立,是內蒙古自治區最早成立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包商銀行的“隕落”,根本原因是不法金融集團的持續“掏空”,但監管腐敗也是重要助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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