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系列監管腐敗案件是‘關鍵少數’帶頭、班子集體淪陷、職責全面失守的‘窩案’,是金融腐敗與金融風險深度交織的集中體現,是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乃至十九大後不知敬畏頂風違紀的腐敗典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教訓沉痛。”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有關工作人員說。
監管幹部與監管對象“貓鼠一家”,因利益捆綁深度勾連充當不法集團“馬前卒”
專案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原內蒙古銀監局系列監管腐敗案是不法利益集團有組織有預謀“圍獵”監管的突出典型,包商銀行分層“圍獵”監管幹部,利益輸送載體多種多樣,“圍獵”方式花樣頻出,情節極其惡劣。
2009年10月,劉金明由赤峰銀監分局調任包頭銀監分局。剛剛得知他要到包頭當局長,包商銀行就派人送來10萬元見面禮,釋放“友好”信號。
劉金明到任後,時任包商銀行董事長李鎮西在多個場合向他表示:“領導,我們跟隨你,你給我們撐住腰,我們在前面衝,等老了我們一塊玩。”意思是,雙方結成利益共同體,包商銀行搞好了,劉金明也會有回報。
為同劉金明搞好關係,包商銀行安排人員全方位拉攏腐蝕。“我到包頭工作要租房子住,包商銀行就直接買了一套房子送給我。我家人在北京,我又想著退休後去北京養老,包商銀行就在北京給我買了一套房,還讓我選好一點貴一點的。所有事情包商銀行都主動幫我張羅,讓我覺得不分彼此,好像一家人一樣,完全忘記了監管與被監管的關係。”劉金明懺悔說。
同樣,薛紀寧剛到內蒙古局任黨委書記、局長,李鎮西就圍了過來,挖空心思拉攏他,“謙恭地”向他請教經濟學知識。薛紀寧把妻子介紹給李鎮西認識,李鎮西對薛紀寧妻子有求必應,想盡辦法和她套近乎拉關係,甘當她的小跟班,成功走上“夫人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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