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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查原內蒙古銀監局系列監管腐敗案
http://www.CRNTT.tw   2021-05-25 10:08:14
 
  “逢春節我回到北京,家中總是擺滿了李鎮西送的東西,我都沒有反對、制止和糾正,甚至自欺欺人地認為這些和自己沒有關係,放任他們交往,到了姐弟相稱的地步。”薛紀寧在懺悔錄中寫道,“他們以股權、金錢為餌,以我妻子為鈎,釣住了我這條貪吃的大魚,把我和包商銀行緊緊地捆綁在一起。”

  “原內蒙古銀監局領導班子被包商銀行等深度腐蝕‘圍獵’,背離監管初衷,棄守監管職責,監管全方位失守失責。”專案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一是准入監管避實就虛,不法金融集團控制包商銀行在當地金融系統眾所周知,但內蒙古局、包頭分局在准入環節不做實質性審查,使本該暴露的問題始終沒有充分暴露。二是現場檢查從不處罰,2009至2016年,內蒙古局、包頭分局對包商銀行實施現場檢查50餘項,始終有意規避潛藏巨大風險的業務,對發現的問題從未實施行政處罰,薛紀寧、賈奇珍甚至指示將現場檢查發現的重大違規問題予以删除。三是蓄意拔高監管評級,包商銀行的監管評級與該行實際風險水平嚴重不符,為該行實施機構和業務擴張提供了錯誤的監管“背書”。四是信訪舉報核查敷衍了事,薛紀寧任局長期間,多次收到反映不法金融集團操控、“掏空”包商銀行的信訪舉報,從未認真組織核查。

  集體貪腐的原內蒙古銀監局班子,與監管對象“貓鼠一家”,因利益捆綁深度勾連充當不法集團“馬前卒”。薛紀寧任局長期間,為包商銀行設立深圳、成都、北京等區外分行四處奔走,全然不考慮該行經營管理能力和盲目快速擴張帶來的問題。宋建基與李鎮西親如兄弟,應其請托主動赴外地銀監局為被限制准入的擬任高管說情護短。劉金明任包頭分局局長期間,參與包商銀行分行選址,出席開業典禮剪彩助威,儼然成為被監管機構代言人。

  集體腐敗濫權、監管層層失守,根源在於全面從嚴治黨寬鬆軟,黨對金融監管工作的領導異化成關鍵少數的謀私逞威

  薛紀寧在懺悔錄中寫道:“我帶頭不講政治、帶頭違反黨的紀律,沒有抓好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嚴重破壞了內蒙古銀監局的政治生態,一手造成了黨委班子成員塌方式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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