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河北淶源縣某小區40戶住戶選出一個業委會,並為小區選聘了一家物業,可是沒幾天就鬧掰了,後來接連換了3家,也沒能讓業主稱心。“業主把矛頭指向業委會,業委會成員覺得費力不討好,集體辭了職。”讀者杜明駿說,“改選了另一撥人,幹了不到一年也請辭了。就這樣選了換、換了再選,沒人再有積極性了。”
按規定,業主籌備成立業主大會、選舉業委會的,要由業主代表、建設單位負責籌備。“但許多小區由建設單位指定物業公司,他們出於利益考量,根本不願意成立業委會,從一開始就通過各種手段,阻撓業委會的籌建。”陝西咸陽市讀者周榮光說。
物業不配合,街道、社區幫扶少,致使業委會履職難
及時了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組織和監督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和使用……在很多小區,記者看到了《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然而,一些小區落實情況不盡如人意。
雪恩來所在小區最初的物業是開發商旗下一家公司,服務差、管理亂。小區隨後成立業委會,幫忙解決了不少問題,可是時間久了,業委會不再積極了。業委會成員多為兼職,熱情難持久。大多數年輕人忙於自身工作,對小區事務積極性不高。年紀大的業主雖有閑工夫,卻往往精力不夠。
“大多數業委會成員對物業管理不熟悉,行使職權也不規範,結果往往是業主不支持,物業也不配合,最終幾頭受氣,越幹越沒勁。”重慶南坪鎮讀者雷化四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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