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確定的九大結構性改革優先領域如下:
1. 促進貿易和投資開放
2. 推進勞動力市場改革及獲取教育與技能
3. 鼓勵創新
4. 改善基礎設施
5. 促進財政改革
6. 促進競爭並改善商業環境
7. 改善並強化金融體系
8. 增強環境可持續性
9. 促進包容性增長
值得注意的是,各國結構性改革的優先領域各不相同,應關注與自身改革聯繫最緊密的優先領域。正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在題為《結構性改革框架:優先領域和指導原則》的文件中提到的,要確定結構性改革的優先領域,應首先評估一國結構性政策缺口,以便找出哪些改革最能促進增長。結構性改革的具體選擇和設計必須考慮該國的宏觀經濟環境和優先重點,包括收入水平、所處的經濟周期以及政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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