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到全面、平衡、協調推進可持續發展三大領域(經濟、環境、社會)的重要性,決心在適用的情況下,把可持續發展與我們的國內政策規劃以及國際發展合作有機結合。
根據可持續發展議程的要求,促進持續、包容和可持續的增長,創造全社會各方面均受益的高生產率就業和體面工作,並建立有效的治理和問責機制,這對全面消除貧困、促進可持續發展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至關重要。
致力於採取集體政策措施實現全球發展,這些措施應體現包容,尊重各國主導權和優先事項,注重實現務實和互利共贏的成果,保持開放、靈活和透明。
動員和負責任地使用來自國內和國際、公共和私營部門的所有資金,以促進全球可持續發展夥伴關係重振活力並得以強化。根據《亞的斯亞貝巴行動議程》和可持續發展議程,通過開展南北合作、南南合作和三方合作,以及在技術交流和能力建設方面的國際合作,加強國際社會對有效、有針對性的能力建設的支持,幫助發展中國家實現所有可持續發展目標。
根據可持續發展議程,支持構建政府、私營部門、民間社會、學術界和國際組織參與的全球發展夥伴關係。
承認各國動員和有效利用本國資源促進發展的重要性,重申我們各自的官方發展援助承諾,包括許多發達國家在可持續發展議程中所做的承諾。
實現性別平等、婦女和女童賦權。
確保和加強G20工作的協調性和政策一致性,從而實現G20所有工作都有助於取得可持續發展成果。
加強G20相關工作機制的工作協調,並通過現有的問責進程和後續機制推進我們的集體行動,推動可持續發展議程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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