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中組部會同中央編辦、國家公務員局出台《關於嚴禁超職數配備幹部的通知》,進一步重申“五個嚴禁”的紀律要求,即嚴禁超職數配備幹部,嚴禁超機構規格提拔幹部,嚴禁違規設置職務名稱,嚴禁用職務職級待遇獎勵幹部,嚴禁變相設置非領導職數。
在整治工作過程中,連同這個通知在內,中央出台的一系列政策規定一道為整治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也就是說,為整治工作亮明了底線、劃出了紅線。
比如,中央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中央組織部印發的《關於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均明確提出,不准超職數配備、超機構規格提拔領導幹部,或者違反規定擅自設置職務名稱、提高幹部職級待遇。隨後,又配套下發了《關於職數界定若干問題的答覆意見》,進一步明確和界定有關政策。
看實招
有政策依據,更要有務實的措施。從中組部公布的消息來看,過去2年中,整治工作之所以取得明顯成效,有關部門打出的一套“組合拳”功不可沒。
第一招,明確責任
包括,中央領導同志親自審定整治工作文件,要求“一分部署、九分落實”;中組部及時部署;各級黨委(黨組)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組織人事、機構編制部門通過整改任務的“順排”和消化時限的“倒推”,持續不斷加壓用力,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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