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0日電/“真沒想到因為出國沒報告這樣的‘小事’,提拔副廳就黃了。”遼寧省直機關的幹部感慨。原來,遼寧擬提拔一批廳級幹部,數位幹部就因離婚未報、私自出國等“小事”,在考察階段被拿掉。嚴把幹部提拔“體檢”關正成為全國各地的共同行動。
不查清查透決不任用
怎樣把好幹部選出來?制度是關鍵,程序是保障。從動議醞釀到討論決定,直至實行倒查,各地正在形成系統、完整的任用機制。
比如,遼寧實行“一查三核”:“一查”即由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依據考察程序,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同時認真聽取所 在單位組織部門、紀檢監察機關的意見;就考察對象的黨風廉政建設聽取本級紀檢監察機關意見。“三核”分別是:核查檔案,看年齡、學歷、履歷是否真實;核查 個人事項報告是否真實,有沒有存在故意隱瞞現象;查核舉報事項,看是否屬實,疑點有無消除,問題沒搞清楚的,不提拔或重用。
不少地方要求將核查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作為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一個重要環節,凡未核查的一律不予上會研究;凡是有“毛刺兒”的,不查清查透決不任用,盡力把“帶病幹部”擋住。
嚴肅處理不實和瞞報
全國各地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對擬提拔幹部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進行重點抽查核實,對不如實報告或隱瞞不報的進行嚴肅處理。
比如,2014年下半年至今年上半年,遼寧對963名擬提拔或重用人選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進行重點抽查核實,對發現的個人事項未如實報告的26名人選進行處理。其中21名幹部被暫緩任用,5名幹部被取消提拔資格,3名幹部因違紀受到了黨紀政紀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