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自由之後,堂堂司法機關的生效無罪判決並不能還給請求人一個正常的生活。請求人的身心已經崩潰,身體多種疾病,精神嚴重創傷,需要漫長而艱難的治療。年幼的孩子也難以抹去多年來流言及歧視形成的陰影,需要系統專業的心理治療。
受公安機關誤導的死者家屬砸壞了請求人家的祖屋,令全家人無家可歸,在外租房居住八年。而今依然有意視請求人為仇敵(或許這要比追尋真凶要容易得多吧),使得請求人依然有家難回。
請求人依據《國家賠償法》提出上述請求,並有各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等證據作為支持。這些數額,對於八年前的小商販念斌而言是個天文數字,但對於今天劫後餘生的念斌而言,它不值一提,不能彌補請求人所受傷害哪怕萬一。但是,要求國家賠償,只是念斌的第一步。對於福州中院及司法機關而言,給予國家賠償也只是第一步,主動認真追責及制度改革以避免新的冤案產生,應該是你們責無旁貸的使命。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