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如果中藥今後解決了有效成分的識別問題,可以做到不論哪裡產的都能做出同樣的藥效,那麼參照西藥的管理也無不可。中醫藥存在這麼多亂象,名字上的亂象只占一小部分,更大量的不規範還在審批、使用、宣傳環節。明明沒有這樣的療效,硬給生造出來了,明明沒有這樣的功能,捕風捉影地加上了。一些普通的保健養生品被吹噓成了包治百病的神藥。藥是無辜的,錯的是人。
這種惡意的行為通過改名還遠遠無法解決。不讓在名字上標注,它難道就不能在包裝上標注了,不讓在包裝上標注,它難道不能在宣傳紙上標注了?沒有名字,它一樣可以做這樣的宣傳,一樣可以做這樣的附會。
這恰恰是監管部門的責任,是社會治理環境產生的亂象,這口黑鍋不能由中藥來背。(來源:錢江晚報 作者:高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