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蒙學者對中國制度的讚賞
經過17世紀末以來的各種闡發,中國倫理與政治一體化的治理模式受到啟蒙思想家的熱情讚賞。
二戰後出版國一本英文書《中國:歐洲的楷模》(China ,A Model For Europe.),論述啟蒙時代,歐洲以中國為榜樣的種種主張和做法,法國是典型案例。
17世紀的法國成功地建立起君主中央集權制度,消滅城市的自由,鎮壓封建騎士階級並使教會國家化,政治上的統一有助於法國在各方面迅速發展,很快成為歐洲強國。18世紀法國興起了兩個完全不同的提倡改革的思想流派——自由主義者和新君主主義者。自由主義者包括所有相信人民主權和議會制度的人,向往英國式的君主立憲制或共和制,以英國議會制度的勝利和羅馬的傳統為論據。新君主主義者是一些希望掃除貴族及教士特權、卻不相信議會制和民主的人,鼓吹“開明專制主義”。不認為路易十四傳下來的政治原則錯誤,懷疑國家的苦難是由錯誤使用這些專制原則造成的,因此只需加以適當改良。他們在中國找到了改良的範例和根據。
1685-1688年,柏應理《中國哲學家孔子》的法文編譯者著意將此書中中國倫理與政治間的關係揭示出來。法文本名為《國王們的科學》,意圖為法國提供一個反映專制主義原則實際成果的例子。這種對中國倫理與政治關係的理解影響到關心政治的法國人對中國的認識。
例如,伏爾泰認為一個理想的政府必須同時既是專制集權的,又是依據憲法行事的,集權不等於獨裁,他的《風俗論》這樣定義獨裁政府:“獨裁政府是這樣的:君主可以不遵循一定形式,只憑個人意志,毫無理由地剝奪臣民的財產或生命而不觸犯法律。”照此衡量,中國人雖然對皇帝敬若天神,但中國政府並不獨裁,一方面中國皇帝是專制的,另一方面被學者、哲學家和文人指引的官員又代表人民的呼聲,這正是令伏爾泰滿意的政府。他寫道:“人類肯定想象不出一個比這更好的政府:一切都由一級從屬一級的衙門來裁決,官員必須經過好幾次嚴格的考試才被錄用。在中國,這些衙門就是治理一切的機構。”中國的法律既嚴格又充滿仁愛,他們的法律幾千年如一,而且除治罪之外還有褒獎善行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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