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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為中心 習近平在浙江的探索與實踐
http://www.CRNTT.tw   2017-10-16 17:42:53
 
  2006年7月19日,習近平前往住著全國20多個省(區、市)近萬名民工的下沙鄰里中心社區調研,稱讚這裡的外來人口管理模式和服務水平。“習書記十分關心新杭州人在城市的生活。”回憶起當年情形,社區黨支部書記張敏華難掩興奮,“是習書記的關心,讓我們從內心生長出對民工的尊敬。現在社區生活大變樣了!習書記去過的食堂改造成了容納28個店鋪的美食城,從早餐到夜宵,新居民們都可以嘗到家鄉的味道。”

  習近平對特殊群體的深切關懷,體現了他一以貫之的民生思想:民生是本,群眾越是困難,越要雪中送炭,我們要真正把執政為民思想落實到特殊群體心坎上。

  2005年1月26日,習近平在長廣煤礦井下慰問煤礦工人。

  共享發展是為了全面保障人民群眾各方面的合法權益,共享各方面建設成果——不僅是經濟建設方面的物質成果,還應包括保障公民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的權利等,同時,還要努力為人民群眾創造一個安定和諧的社會環境,這也是全面共享的題中之義。

  在浙江工作期間,習近平倡導建設“法治浙江”,正是為了營造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環境,讓每個人都有施展才華的舞台;傾力為民辦實事,把群眾利益始終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建立健全的長效機制延續至今。

  習近平在浙江改革開放的先行實踐中,早已敏銳地意識到,處在這樣一個重要變革的時代,浙江要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現代化建設進程中繼續走在前列,必須把推進法治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2006年春節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習近平在省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上,闡明了“法治浙江”的基本原則: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

  在2006年4月25日召開的浙江省委十一屆十次全會上,習近平進一步指出,法治通過調節社會各種利益關係來維護和實現公平正義,法治為人們之間的誠信友愛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法治為激發社會活力創造條件,法治為維護社會安定有序提供保障,法治為人與自然的和諧提供制度保障。

  浙中一個小村自發的基層民主探索,讓習近平看到了群眾充分行使民主權利、有序參與公共事務管理的新路徑。

  在武義縣後陳村,坐落在村口的老村委大樓清新靜謐。正門口的一張合影記錄下這個小村莊具有深遠歷史意義的一天。

  2005年6月17日,風和日麗。村民們聽說省委書記習近平要來,紛紛放下手頭的農活,趕到村委會門口迎候。一下車,習近平就走到村務公開欄前認真地查看。當看到村里小到一瓶墨水、一把掃帚的支出都“曬”在牆上,接受村民監督,他馬上給予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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