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4日電/據最高檢微信公眾號報導,4月4日,最高檢召開主題為“堅持依法能動履職 深入推進社會治理”的新聞發布會,發布最高檢第四十二批指導性案例,並回答記者提問。
陳某訴江蘇省某市人社局撤銷退休審批
檢察監督案
(檢例第167號)
【關鍵詞】
行政檢察 抗訴 職工退休年齡 勞動者權益保護 社會治理
【要旨】
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應當依據所從事的崗位類型依法確定。人民檢察院辦理行政訴訟監督案件,發現行政機關未依照國家關於企業職工管理從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的要求審批退休,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予以錯誤維持的,應當依法監督。針對辦案發現的企業職工退休審批中存在的違反法律政策的問題,人民檢察院與人民法院、相關行政機關加強溝通磋商,推動規範完善企業職工退休審批標準和程序,促進依據崗位類型確定退休年齡的國家政策有效落實,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
【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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