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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冠聰等四人失去立法會議員資格。(圖片來自網絡) |
四、羅冠聰等四人失去立法會議員資格
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和姚鬆炎4人,被指宣誓效忠國家及香港特區時並不真誠,早前遭已卸任的特首梁振英及政府提司法覆核,要求褫奪4人立法會議員資格一案,高院於7月14日下午裁定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和姚松炎4人全被褫奪立法會議員資格,由去年10月12日起生效。律政司司長指根據釋法,4人在首次宣誓已不符《基本法》第104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不可重新再宣誓,因此立法會主席並無權力去接納梁國雄的宣誓及批准另外3人再宣誓。入稟狀又要求法院頒佈禁制令,禁止4人再聲稱或以立法會議員身份行事。
本次重新裁決給予香港社會產生了震撼效應,且社會大眾對此具有積極正面的反饋效應,尤其是對年輕人。無視國法、有法不依,對香港的未來發展極為不利。此次判決,對香港社會起到了撥亂反正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