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中共中央批准,這次政協章程修改工作原則為:一是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落實中共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二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和中共中央集中統一領導,準確把握人民政協性質定位,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理念,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專門協商機構作用,更好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三是充分體現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時代化最新成果,體現中共十九大以來中共中央關於人民政協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體現上次政協章程修改以來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政協事業創新發展的重要成果;四是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徵求意見;五是注重同中共二十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相銜接,在一些重大提法上保持一致;六是保持政協章程總體穩定,只修改那些必須改的,適當充實各方面已經形成共識、為實踐證明是成熟的內容,不成熟的不改,可改可不改的不改。
關於政協章程修改的主要內容
巴特爾作說明時說,按照這個草案,修改後的政協章程總體保持穩定,結構不變,內容上主要是把中共十九大以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新發展寫入章程,把中共二十大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觀點、重大戰略、重大舉措和中共中央關於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體現到章程中。
(一)總綱部分修改的主要內容
1.在章程總綱中,充實進一步加強人民政協思想政治建設的內容。在總綱原第二自然段後增寫一個自然段,內容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共產黨把馬克思列寧主義統一戰線理論、政黨理論、民主政治理論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的偉大成果,是中國共產黨領導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進行的偉大創造。”在總綱原第五自然段,增寫“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這有利於更好認識和把握人民政協最本質的特徵,堅持科學理論指導,鞏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礎,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中共中央堅強領導下把人民政協制度堅持好、把人民政協事業發展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