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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產假一個月”,規定豈能淩駕法律上
http://www.CRNTT.tw   2022-07-30 13:07:40
 

  此事中更荒唐的是,涉事公司明目張膽地克扣法定產假。看看其人力資源部工作人員是怎麼說的——公司有公司規定,產假哺乳假不可能讓人休幾個月。

  但事實是,職工產假的具體天數,早已被安排得明明白白:《勞動法》劃定的底線是“不少於90天”,在此基礎上,各省市根據順產、剖腹產等不同情況,設置了更細致化的規定,但前提是“只多不少”。比如,目前全國大部分地區的產假累計為158天。具體到王女士,因其屬於剖腹產,按湖北省的規定,累計可享受173天產假。這一數字也得到了當地勞動監察部門的確認。

  涉事公司聲稱產假祗有1個月,還辯解“是公司的規定”,是明顯的詭辯,充分暴露了其肆意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法盲一面。公司的規章制度,豈能淩駕於國家法律之上?

  相信此事會迎來一個圓滿結局,但類似現象不會就此輕易消失。職能部門還需要保持高度敏感,加強執法懲戒力度,對一些耍滑頭、屢教不改的企業罰到位了,它們才會老老實實、規規矩矩,明白沒有任何借口可以規避責任,將孕期職工的合法權益真正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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