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閱紅塔銀行2016年年報發現,公司2016年7月25日召開股東大會對董事會進行換屆選舉,旃紹平退出董事會,隨後被選舉為監事長。
該行2020年年報顯示,至年末,旃紹平仍擔任紅塔銀行黨委委員、監事長(職工監事)、工會主席,且持有該行337200股股份。
履歷顯示,旃紹平於1965年10月出生,曾歷任元江縣財政局副局長,元江縣人民銀行副行長、行長,玉溪銀河城市信用社理事長,玉溪市城市信用社總經理,玉溪市商業銀行副董事長、行長,玉溪市商業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
受處罰的另一位時任高管李俊文,於2013年任玉溪市商業銀行副行長。
紅塔銀行2020年年報顯示,截至年末,該行註冊資本62.98億元,全年實現營業收入20.12億元,同比下降2.37%。實現淨利潤7.91億元,同比增長8.8%。
截至2020年末,全行資產總額1293.61億元,同比增長13.76%,其中各項貸款餘額461.49億元,同比增長27.97%。負債總額1177.55億元,同比增長14.91%,其中各項存款餘額971.40億元,同比增長14.75%。
不良貸款餘額3.84億元,同比減少0.62億元,不良貸款率0.83%,同比下降0.41個百分點,不良貸款實現“雙降”。撥備覆蓋率達到370.77%,同比大幅提高96.28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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