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常態化退市機制在內,資本市場法律法規體系持續完善。截至2020年底,與資本市場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和政策性文件有近500件,規章及規範性文件近750件,總體實現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力地支持和保障了資本市場改革創新與穩定發展。而今年以來,監管部門、交易所、行業協會已發布了數十件與新證券法相關的規定、辦法、規範等。
同時,刑法修正案(十一)自今年3月1日起實施,其與新證券法“同頻共振”,大幅提高了欺詐發行、信息披露造假、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操縱市場等四類證券期貨犯罪的刑事懲戒力度。
“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方針的核心,就是要依法治市。對金融證券領域的執法、司法,黨中央作了決策部署: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第十六次、第十七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於設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關於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若干意見》《關於設立北京金融法院的方案》。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明確提出:要加快健全證券執法司法體制機制,加大對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懲治力度,夯實資本市場法治和誠信基礎,加強跨境監管執法協作,推動構建良好市場秩序。
證監會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對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的決策部署,通過構建“立體追責”體系大幅提高違法成本,康得新、康美、獐子島等一批惡性財務造假和信息披露違法案件被依法從嚴處罰並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其中,“康美案”成為國內首單證券糾紛特別代表人訴訟,新證券法確立的證券集體訴訟制度得到進一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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