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帶頭扯高租金
倒是有三成半租約的租金高於平均水平,有一成租約的租金更高於平均四成以上,令人匪夷所思。尤其是土木工程拓展署租用的觀塘乙級寫字樓,在二○○三沙士年以“超平價”租得單位,三年後續約租金竟然增加二點八倍,雖然可以解釋有沙士的特殊因素,但實際水平已經比油尖旺的同級寫字樓平均租值略高。
之後每三年續約,租金不斷增加,到最近一次二○一五年,月租竟比油尖旺貴百分之六,比同區更貴七成,三年合共要納稅人多付八百多萬元的租金,這尚未計及前幾次續約多付的租金。
東九龍並非沒有同類寫字樓供應,統計處八年前就以比土木工程拓展署低四成的價錢租到同區寫字樓,替土署租樓的產業署人員卻“任業主魚肉”,顯然只顧方便,不把納稅人金錢當一回事。
針對產業署租貴樓的問題,當局須就租樓程序製訂清晰的內部指引,對照市場水平,要租貴樓者交代原因,節省公帑,更避免成為扯高市場租金的推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