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管理體制與管理模式相對落後。我國航空工業建立以來,是將發動機作為航空工業的一個部分、飛機的一個重要系統進行管理。這種體制與模式在計畫經濟時代有利於集中力量、統一行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長此以往,一方面,發動機產業各個所、廠之間在核心技術創新的資源競爭、協力攻關等方面存在一些不協調現象;另一方面,總體上帶來小而全、分難聚,行不遠、舍難棄的糾結,結果必然相對弱化了發動機的專業性與重要性,不利於長遠籌畫、規模化生產與市場競爭。
美國、歐洲、俄羅斯則是組建像通用動力、普拉特·惠特尼、羅爾斯-羅伊斯、聯合發動機製造等集團公司來進行統一管理,利於產業規劃、優化資源、集力攻關、規模生產與市場競爭,形成了技術與市場的壟斷地位。
三是發動機整體水平偏低。主要體現為:性能指標上推重比低,經濟性上油耗比大,安全性上可靠性差,規格品種上產品有短板,生產規模上市場競爭力不強等。提高發動機的整體水平,從技術上講,需要突破發展理念、原創設計、優質材料、精密製造、工藝標準、系統控制等難關,也需要一個較長的研製、生產、試驗、使用與完善的過程。
京華時報:航發集團的成立能否徹底解決航空發動機的“心”病?
吳國輝:國家成立航發集團,為航發事業從體制上奠定了大發展的基礎。個人認為將發揮3個重要作用:
一是戰略規劃管理作用。國家已將發動機作為實現中國夢、推進航空工業升級發展的重要引擎與重要抓手。成立航發集團就是要從國家層面承擔主責,來落實發動機重大專項發展規劃,統一規劃產業發展戰略,統一制訂技術發展路線圖,統籌協調各方資源投入,集中解決突出矛盾問題等。在這些方面,集團都將起到我國航發領域總設計、總指揮、總協調的作用。
二是集團統一管理功能。航空發動機技術密集、系統複雜、投入巨大、產業鏈長,涉及部門環節多,特別是面對發展需要日益拓展、科技發展日新月異、市場競爭殘酷激烈的形勢,我國產業要立足自主創新、規模發展,就必須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國家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傳統優勢,借鑒現代先進企業集團化、規模化生產的先進經驗,運用先進管理思想,創新企業管理模式,優化組合行業資源,對集團所屬企業實行統一管理,打造具有世界影響力的中國航發研製生產與經營“航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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