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浙商銀行之外,寶能系資金中出現了多家銀行的身影。根據記者獲得的資料,2015年10月19日至11月19日,钜盛華分10筆通過鵬華資管的定向資管計畫向深圳市建行辦理了股票質押,由此獲得總計78億多元的銀行理財資金,用於置換券商收益互換購買的股票。
據了解,钜盛華之所以拆分為10筆進行操作是因為置換過程需要首先歸還收益互換的借款資金,股票過戶後才能再作股票質押,這就需要一筆過橋資金。钜盛華無力一次完成置換。
“每次質押,钜盛華會買入1萬股中集集團的股票一並質押,這是根據深圳建行的需求,將質押的股票由單一股票變為股票組合。”一位知情人士告訴記者。
對寶能資金的相關問題,寶能負責人姚振華在提供給記者的書面回復中說,前海人壽投資萬科的資金屬於保險資金,完全合規合法。钜盛華投資萬科的資金來源包括自有資金和依法合規的外部融資,外部融資方式包括兩融、資管計畫和收益互換。上述資金來源風險可控、合法合規。
杠杆倍數成迷局
對於寶能買入萬科股票,業內普遍認為這種市場行為本身是中性的,但是購股資金背後的合法合規性、杠杆風險等問題,給我國金融監管帶來了新的挑戰,這正是萬科事件深層次制度問題。
記者調查發現,由於很多信息沒有公開且官方亦沒有權威發布,目前對於寶能購買萬科資金的杠杆倍數說法不一。
姚振華在提供給記者的書面回復中說,寶能資金實際杠杆倍數為1.7,最高不超過2,完全處於安全範圍以內。
根據其他渠道反映的數據,寶能資金的杠杆倍數可能超過這個數據。監管部門組織的調查顯示,寶能購買萬科股票所用資金的杠杆倍數達到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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