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北京、貴州、海南、山西、湖北、江蘇等地2015年已開始在地區部分或全部範圍內將正科級納入申報範圍。
另外,中組部明確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報告範圍,應包括中央管理的國有企業的三級企業領導班子成員以上相當職務層次的管理人員,省(區、市)管理的國有企業的二級企業領導班子成員以上相當職務層次的管理人員,市(地、州、盟)管理的國有企業領導班子成員。
擬列入後備幹部人選對象的均需重點核查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2016年對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的抽查核實仍將繼續,並且力度更大。根據中組部的部署,隨機抽查核實工作在二季度集中開展,隨機抽查比例為10%。對擬提拔為副處級及以上幹部(考察對象為科級的先填報個人有關事項)、擬列入後備幹部人選對象、擬轉任重要崗位人選對象、換屆時擬繼續提名的人選對象等,都要進行重點抽查核實。抽查核實結果及處理情況要在一定範圍內進行通報。
從2015年1月起,各級組織人事部門按照中組部要求,凡是擬提拔為副處級以上幹部人選,擬列為副廳級以上後備幹部人選,以及轉任重要崗位人選等,將全部進行重點抽查。
對比不難發現,2016年凡是擬列入後備幹部人選對象的均屬於重點抽查核實對象,“凡提必核”全國範圍內落實,同時新增“換屆時擬繼續提名的人選對象”。北青報記者還了解到,目前“凡提必核”已經成為任免程序中的一環,並且部分地方將“凡提必核”從考察階段提前到動議階段。
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信息要納入數據庫
2016年除領導幹部因公前往台灣也需申報外並未新增申報內容。
北青報記者梳理各地通知發現,雖然2016年表格與2015年變化不大,但河南、廣西、湖南、遼寧、北京等多地,都要求幹部按照“首次填報”進行填報。
這與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數據庫的建立不無關係。
北青報記者獲悉,中組部於2015年12月5日下發通知,要求做好2016年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其中明確,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幹部監督機構要按照幹部管理權限,通過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信息管理系統,將個人事項信息準確、完整錄入數據庫,逐項進行校對,確保錄入信息與領導幹部填報情況一致。
據北青報記者了解,有省級組織人事部門在填表須知中提醒申報對象,房產地址和面積應與房產證登記信息完全一致,防止自動比對系統無法識別,誤認定為未報告。
延伸
什麼樣的情況算是漏報瞞報?
北青報記者梳理發現,2015年全國有為數不少的領導幹部因不如實報告或隱瞞不報受到不同程度的組織處理,個別幹部被移交到紀檢監察機關。那麼,什麼樣的情況算不如實報告或隱瞞不報?
少報告房產面積50平方米以下算漏報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四川一單位在填報提示中明確了漏報瞞報的標準。
其中,漏報行為包括以下情形:少報告房產面積(以房產證、不動產登記證或房屋買賣合同記載的建築面積為准)累計在50平方米以下的;少報告股票、期貨、基金等金融投資金額10萬元以下的;少報告非上市公司、企業實際投資金額10萬元以下的;少報告註冊個體工商戶、個體獨資企業或者合夥企業實際投資金額10萬元以下的以及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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