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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花椒”惹官司,撒網式維權何時消停
http://www.CRNTT.tw   2021-12-28 18:14:48
  近日,成都一火鍋店店主唐女士,收到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傳票。傳票告知,她經營了多年的火鍋店,因為使用“青花椒”商標而侵權了。不只是唐女士的門店,成都、遂寧、眉山等地,多家餐飲企業也因為同樣原因,成為被告。

  青花椒商標的所有者,是上海一家餐飲企業。其獲得了第43類“青花椒”文字的多個有效商標,對自認為侵犯其商標專用權的行為,進行起訴,是其合法權益。

  但青花椒只是普通調味料,四川更是青花椒生產大省,在餐飲中使用青花椒非常普遍。

  站在普通餐飲經營個體戶的角度,全國範圍內注册商標那麼多,很難知道哪些已被注册,使用起來會有侵權風險。

  起訴維權,固然是商標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但是我國《商標法》,也規定了合理使用的制度。

  注册商標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標專有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商標注册人,將商標維權當作一樁賺錢的生意,針對法律意識不強的個體戶等,委托律師全國範圍內廣撒網式維權,事後雙方再合作“分成”。此類行為,并不在於維權本身,涉嫌碰瓷。

  這不僅嚴重浪費了司法資源,更增加了小店主、小經營戶等小微市場主體的經營成本,對正常的市場經營秩序勢必構成傷害。

  最高人民法院,有必要統一類似案件的裁判尺度,以此傳遞明確的司法信號,更好平衡依法保護商標權和避免民事權利濫用。(來源:中國寧波網 作者:盛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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