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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問“青花椒”商標侵權事件
http://www.CRNTT.tw   2021-12-28 18:11:36
  近日,因店招含有“青花椒”三字,四川有多家餐館被上海萬翠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起訴“商標侵權”。對此,四川的這些餐館老板該如何應對?

  針對大家疑惑的“青花椒”三個字能否使用的問題,12月27日,四川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商標監督管理處表示,“餐飲商戶為體現其用料、主要原料和經營特色,在其菜單、菜名或店招上使用‘青花椒’幾個字,不造成混淆誤認,是可以的。”知識產權相關法律專家也對相關問題進行了解答。

問題一 商戶店招、菜單能否使用“青花椒”?

  四川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商標監督管理處二級調研員李傑:我國商標專用權實行注册制度,即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注册的商標才是注册商標,才獲得專用權。“青花椒”的確是一種植物名稱,是一種香料的名稱。它能否注册為商標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青花椒作為一種重要佐料、調味品,經常被使用在川菜中,但它在調味品領域是不能注册的。青花椒可以在機械、托管服務等領域使用,就好比蘋果在水果領域不能注册,但可以將手機商標注册為“蘋果”。類似的如“小米”也能注册為手機商標等,但不能在食用米類中注册。

  上海萬翠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獲得了“青花椒”商標的注册。我們認為,鑒於“青花椒”是川菜的重要佐料,餐飲商戶為體現其用料、主要原料和經營特色,在其菜單、菜名或店招上使用“青花椒”幾個字,不造成混淆誤認,是可以的。

  按照《商標法》第11條、第57條、第59條的規定,這樣使用不會或可能會造成混淆誤認、是否會或可能會造成混淆誤認,還要考慮注册商標的知名度。即川菜商戶在菜單或店招上使用“青花椒”三字作為自己菜品特點或用料和經營特點介紹,不會使消費者誤認為是上海萬翠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在經營或者許可他人經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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