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優化市委辦公廳職責。將市檔案局(市檔案館)的行政職能劃轉給市委辦公廳,保留市檔案局牌子,市檔案館繼續作為市委直屬事業單位設置。
不再保留單設的市檔案局。
(2)單獨設置市委全面深化歐革委員會辦公室,對外加掛市最多跑一次改革辦公室牌子,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城鄉和社會體制改革相關職責,以及相關部門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牽頭協調職責。
(3)單獨設置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劃入市委宣傳部的互聯網宣傳和信息內容管理職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職責。
(4)將市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改為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為市委工作機關,設在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
(5)組建市商務局。將市商務委員會的職責,市經濟合作與投資促進局的有關職責,市政府口岸與打擊走私辦公室的跨境電子商務管理等職責整合,組建市商務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不再保留市商務委員會。
(6)組建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將市城市管理局的職責,相關部門的行政執法職責整合,組建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保留市城市管理局牌子,統籌協調和指導監督全市綜合行政執法,以更大力度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推進跨部門跨領域綜合行政執法。
不再保留單設的市城市管理局
(7)將市委市政府信訪局由市委辦公廳管理的機關調整為市委工作機關。
(8)優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職責。將市糧食局的職責,市民政局、市商務委員會等部門的組織實施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職責整合,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加掛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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