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特首你好,想問兩位英國法官辭職一事。兩位法官辭職,其中一位法官韋彥德勳爵早前在《香港國安法》實施時提及,會否留任視乎香港法治環境。你當時說他的說法亦很中肯,表示如果發生香港司法獨立不存在,法官的行為、決定受行政機關的干預,他須有一個態度。兩年後,他們提及現時香港的情況偏離政治和言論自由,特首是否仍覺得《香港國安法》對他們是次決定沒影響?將他們的辭任歸咎於英國政府的政治壓力,此說法是否適合?特首覺得辭職這做法是否中肯的決定?第二條問題是有評論分析指,其中一位法官韋彥德勳爵有參與早前梁國雄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的判決,他有參與此判決;另外他不能參與終院就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羊村》繪本案保釋框架頒判詞一事,令兩位法官有辭任決定,你是否同意此說法?(他們)今日的辭職是否能被理解為他們不再相信香港的司法獨立?另外想再問,你會否擔心今次的事件會導致出現海外非常任法官的辭職潮?還有否非常任法官向你提及未來辭任的決定?現時出缺的位置會由誰替補?是否還是英國的法官,還是其他國家的法官?另外還有一條問題想問,有傳媒引述消息指,特首選舉可能會因疫情而延期一年,此事是否屬實?謝謝。
行政長官:一如以往,先回答有關特首選舉的問題。直至此刻,我沒收到任何通知。我們仍按四月三日開展下任特首的提名期。
你提出一連串關於兩位英國法官昨日辭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一事,我已詳細回答——其實我已回答所有問題,不過你希望我再回答,我就再回答。第一,如果你有看到Lord Reed(韋彥德勳爵)的聲明,他整個聲明中完全沒提及今次的辭任,是因香港的司法審判權不再獨立,完全沒有。如果你引述他當日表示在國安法頒布後要重新考慮是否服務,是當司法獨立受影響,但今日司法獨立沒受到影響,他亦沒說有受到影響。他在英文聲明中指,仍然覺得香港的司法制度是國際知名,所以這似乎不是與他擔心香港是否還有司法獨立的問題有關。這回答你第一條問題,亦與我以往所說的沒任何衝突。
如果你記得我剛花了一些時間與大家說——25年來——過去五年我委任海外法官成為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是歡迎他們支持和肯定香港的司法機關繼續履行《基本法》下的獨立審判權不受干涉。如果當日有法官認為或感受到香港在實施《香港國安法》後的司法獨立和審判權受到干涉而辭任,我說我會理解,因最初他們的委任是要鞏固司法獨立,若現時他見到司法不獨立而辭任亦符合邏輯;但現時不是,若果他們不辭任——尤其是英國政府說他們不應再留任——就如認同或肯定特區的管治;或以另一說法,如一位在加拿大的法官,有人問她繼續服務是否lending legitimacy to the administration,是否將特區政府的管治合理化,但這從來都不是應考慮的因素。這位在加拿大、我們的非常任法官Justice McLachlin,都已說是無關。從來這些海外法官在我們的終審法院服務,都不是因與香港特區管治有任何關係。他們是一心一意幫助我們鞏固香港的法治和維護香港的司法獨立,所以這問題不存在。你說以後如何?現時,我們終審法院設有常任法官,終審法院的非常任法官,沒錯,很可惜有兩位辭職,但我們仍有14位,四位是本地,亦有10位來自英國、澳洲和加拿大,而且它不像公務員的編制,沒有特定數目——多一些或少一些也可,是按司法機關,特別是首席法官,認為現時法官多一些還是少一些較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