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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主席習近平。(中評社 楊犇堯攝) |
著力提高法院隊伍職業素養。拓寬選人渠道,優化隊伍結構,最高人民法院從地方法院公開遴選7名審判員。建立法律研修學者和實習生制度,創新人才培養機制。加強教育培訓,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培訓幹警1.4萬人次,各級法院培訓幹警27.7萬人次。以人才智力支援為重點,加大對新疆、西藏及四川、雲南、甘肅、青海四省藏區法院的援助力度。加強民族地區雙語法官培養工作,推動實施“千人計畫”,提高民族地區法官素質。
五、自覺接受監督,不斷改進人民法院工作
依法接受人大監督。最高人民法院認真落實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制定分工方案,加強督查督辦。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行政審判和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情況,根據審議意見改進工作。在全國人大代表學習班上專題報告法院改革情況。組織10批全國人大代表視察人民法院。通過邀請代表視察、參加會議、旁聽庭審等方式聽取代表意見790人次。辦理代表建議280件。根據代表建議,加大對暴力傷醫、家庭暴力、性侵未成年人等違法犯罪懲治力度。
認真接受政協民主監督。參加全國政協“推進人民法院司法體制改革”專題協商會,廣泛凝聚共識。走訪接待全國政協委員90人次。辦理政協提案120件。完善與民主黨派、工商聯、人民團體、無黨派人士溝通協調機制,積極參加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等就司法體制改革組織的專題調研,認真聽取意見。
依法接受檢察機關訴訟監督。認真辦理檢察建議,積極配合檢察機關履行訴訟監督職責,高度重視檢察機關對生效裁判提起的抗訴,依法審理最高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的馬樂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並將緩刑改判為實刑,共同維護司法公正。
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加強特約監督員和特邀咨詢員履職保障,健全司法決策徵求意見機制。最高人民法院首次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列席審判委員會會議,主動接受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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