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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爺爺講故事系列之第十一講:1946年台灣人的同鄉會和返鄉潮
http://www.CRNTT.tw   2016-12-02 15:22:58
图一
  1945年8月15日中午,日本天皇透過“日本放送協會”(NHK)發表他在1945年8月14日預先錄制的廣播講話《大東亞戰爭終結詔書》(圖一),宣布無條件接受美、英、中、蘇四國的《波斯坦宣言》,宣布無條件投降。

  日本天皇在“詔書”里說:“至如排斥他國之主權,侵犯他國之領土,固非朕之本志”。這是在為自己、也為日本的天皇制辯護,卻也承認了“排斥他國之主權、侵犯他國之領土”的罪行。
  
  日本將它侵占的中國領土分為“新領地”和“占領地”,台灣、大連等為“新領地”,“清國奉天省”(後成立傀儡政權即“偽滿”)等為“占領地”。這在日本人繪制的地圖里有所表現(見圖二、圖三)。

  日本天皇宣布投降時,在日本的“占領地”北平、天津、上海、青島、廈門等地及偽滿都有為“討頭路”(即求業謀生)而來的台灣人。迫於生計、苦於思鄉,在大陸的台灣人興起了一波返鄉潮。

  “中國陸軍總部”1945年11月1日擬定、行政院1945年11月10日發“內政部、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及各省市政府”“令仰遵照”的《對台灣人處理辦法》規定:1.凡在日軍中服務之台灣人,仍與繳械後日軍官兵暫不區分,由各受降區一並集中,交由當地政府管理;2.散在各地台灣人民,應與日偽分別集中,嚴密保護;3.曾任日軍特務殘害同胞或幫同日人逃避物質轉賣軍用品者,均依法懲處;4.凡屬良善者原在內地居住,或願回台,聽其自由,但大部分以送台長官署安置為原則;5.返台時,應集團輸送,由長官署派人前來參加登記及輸送工作。

  按照軍政當局制定的“集中管理”和“集團輸送”的原則,北平、天津、上海、長春、廈門等各地台灣同鄉會積極開展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彌補了當局行政效能低下造成的缺失。

  以北平、天津台灣同鄉會及其“台灣省平津同鄉會聯合會”為例。

  台灣省平津同鄉會聯合會在1945年12月14日的一份呈文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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