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2010年1月的海地大地震,美國海軍“卡爾·文森”號航空母艦在第一時間即投入救災行動;2011年3月,日本發生地震海嘯後,美國“里根”號航母立即全速駛往日本,派出直升機和人員參與救災;2013年菲律賓遭遇前所未遇的“海燕”風災,美國“喬治·華盛頓”號航母僅在兩天時間內便迅速開赴菲律賓海域。
航空母艦的人道救援功能已為世人熟知和認可。前不久,法國派出了“戴高樂”號核動力中型航母趕赴敘利亞附近海域,參與對“伊斯蘭國”的空襲打擊行動,再次給大眾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中國作為一個負責任的世界大國,毫無疑問,今後只要有需要、有機會,勢必會在更多的非戰爭軍事行動中,尤其是在各種搶險救災、反恐反海盜、人道主義救援行動中發揮航空母艦、兩棲攻擊艦等的重要作用,扮演更獨特的角色。
我們到底需要什麼樣的航母?
中國不僅要擔當越來越多的國際主義事務,更要全面地維護地區和世界相關區域的安全與和平。例如,我們應聯合國和索馬里等國的要求,已先後向索馬里-亞丁灣海域派出了22批護航編隊,進行反海盜行動;我們還要保證海上貿易貨物運輸的順達與暢通,更有效地維護海上交通運輸線的安全。
但是,時下我國海上力量的質量和效能與負責任大國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我國海軍裝備尤其是赴中遠海海域作戰行動和非戰爭軍事行動的裝備,還存在著不少短板和問題,尚缺乏足夠數量的具備“提綱挈領”功能並可擔當“領頭羊”角色的大中型水面戰艦,包括航空母艦和兩棲攻擊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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