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各類先進導彈和轟炸機儘管發展勢頭很猛,但無論是在今天,還是在可預見的未來,都不可能也無法替代航空母艦。
其中一個非常簡單的道理就是,威力再強的導彈或再龐大的重型轟炸機,都不可能長時間地待在海域上空,它們在空中的滯留或航行時間,相對於航空母艦等大中型戰艦來說都是極其短暫的;而後者可在海上至少游弋和巡邏數個月乃至半年以上,為各類船舶保駕護航,提供各種支援。
對於一個大國海軍來說,航空母艦的入役與運用,具有全局性、決定性、關鍵性的重大意義。可以說,它是海軍諸多武器裝備元素中最為核心、最為關鍵的元素;有了它,整個海軍的武器裝備體系就有了提綱挈領的“可靠抓手”,就有了支撐結構的“主心骨”,就有了組成海上特混艦隊的“靈魂”。
眾所周知,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海軍雖然有著各式各樣的艦艇,如巡洋艦、驅逐艦、護衛艦、綜合補給艦,潛艇等,但真正擁有航母的國家只有9個。多數國家海軍因缺乏像航空母艦、兩棲攻擊艦這樣的“靈魂和抓手”,只能是以多艘同類艦艇組成功能有限的海上作戰編隊,去執行相關的作戰任務;因此各艦艇之間更多是依仗“艦多勢眾”,與敵海空、海上或水下來襲目標進行對抗和較量。
由於缺乏可靠、有效的防空、反潛、反艦掩護和攔截,極易遭受敵方遠程精確打擊,導致嚴重毀傷。
與之相反,如果有了航空母艦,尤其是以其領銜所組成的強大海上作戰編隊,即可借助航母上所搭載的數量眾多、性能優異的艦載機,或編隊內的其他保駕護航艦艇,實施多層次的防空、反艦、反潛防禦,從而取得最佳攻擊和防禦的完美結合。
由此可見,一支編成優異、艦機齊備的航母機動編隊在海上行動,特別是在中遠海海域行動時,具有當今其他任何一種作戰力量都無法企及的強大、獨特的攻防手段及多用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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