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雄告訴記者,綜觀類似案例,這些黨員幹部往往在主管或分管的工作領域具有一定權力,尤其是工程建設、公共管理、物資採購、征遷安置等重點領域。在管理服務對象看來,這類權力能夠幫助其獲取利益,為了達到目的,管理服務對象會窮盡手段腐蝕黨員幹部,最終換取經濟上的利益。
不正之風具有頑固性、反復性。伴隨著反腐敗鬥爭的深入推進,在持續高壓之下,一些隱形變異新情況新動向出現,增加了線索的發現和獲取難度。河南省登封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同志告訴記者,總結近年來的案例,打著“人情”旗號的違規收送禮行為並未銷聲匿跡,且隱蔽性不斷增強。“有的投機者以‘節日祝福’等名義發電子紅包,或在群里讓黨員幹部搶到大額紅包以輸送利益;有的變通收送方式,通過物流快遞、網絡支付平台等‘暗度陳倉’;有的贈送健身會所、美容院等高端場所會員卡,或是購買電商平台禮品卡後發送卡號密碼給黨員幹部。”
山東省樂陵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同志表示,此類“人情往來”無需固定場所或固定載體即可完成,且收送雙方一般會建立攻守同盟,僅靠日常監督難以發現。“這些監督方面的困難,一定程度上讓一些不收斂不收手的人心存僥幸,不惜以身試紀。”
披著“人情”外衣的違規收送禮行為,不僅破壞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也會導致腐敗鏈條不斷延伸。個別黨員領導幹部之間,還通過所謂的“禮尚往來”拉幫結派,不斷編織關係網,結成“小圈子”,污染政治生態和社會風氣。
如何區分以“人情往來”為幌子的違規收送禮與正常交往行為?多名紀檢監察幹部告訴記者,一般正常的人情往來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一是雙方屬於相互贈送、有來有往;二是雙方“往來”數額應大體相當;三是涉及金額不應明顯超出當地正常經濟水平、風俗習慣、個人經濟能力等。
“因此,在案件查辦過程中,一是要注意收送禮雙方的身份特點,雙方是否存在以公權力為基礎的交易關係,即是否是黨員幹部和管理服務對象之間的關係;二是要注意是否存在權錢交易的情節,即送禮人是否存在請托事項,收禮人是否為送禮人謀利等情況;三是要注意是否有對等的‘往來’,在正常的人情往來中,黨員幹部‘往’的應是主動提供的、符合習俗的、價值大體相當的禮金禮品,而不是利用手中的權力為對方提供便利、謀取利益。”王健雄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