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2日電/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導,遼寧省檢驗檢測認證中心原黨組書記、主任王天宇在2013年至2024年間,借年節、生病住院及其父母去世之機,多次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禮金共計19.5萬元;雲南省曲靖市政協經濟和農業農村委員會原副主任、二級巡視員高紅子在2015年至2023年間,多次在春節、中秋節等節日前收受私營企業主所送禮金共計14.64萬元和高檔香煙、白酒等禮品……近期,多地紀委監委通報顯示,打著“人情往來”的名義向黨員幹部送禮,“紅包風”“送禮風”隱形變異問題不斷顯現。
變味的“人情往來”容易滋生腐敗,必須抓早抓小,及時糾正。如何區分以“人情往來”為幌子的違規收送禮與正常交往行為?怎樣推動“人情往來”返璞歸真?記者進行了採訪。
逢年過節、婚喪喜慶……一些黨員幹部在“人情往來”高發期觸犯紀律紅線
“大家一定要以案為鑒、吸取教訓。”近日,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良渚街道黨工委在長橋社區通報了該社區原黨總支書記、居委會主任、股份經濟合作社社管會社長戴某某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贈送的禮品禮卡問題,釋放了深挖徹查“四風”問題的強烈信號。
2020年清明節,管理服務對象郭某為了讓戴某某在日常工作中給予其關照,意圖與戴某某“搞好關係”,遂帶了一份茶葉禮盒來“套近乎”。起初戴某某推辭不收,郭某解釋說“只是朋友間的節禮”,戴某某才收下。2020年中秋節,郭某帶著共計價值人民幣2萬元的4張消費卡將戴某某約到車中。半推半就間,戴某某將卡收進口袋。隨著相識時間越來越久,戴某某與郭某以所謂“朋友”關係相處,據查,戴某某先後5次收受郭某所送的茶葉禮盒2份和總價值人民幣6萬元的消費卡12張。2024年5月,戴某某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戴某某堅決不收現金,卻對茶葉禮盒和消費卡半推半就。他認為收禮品、禮卡可以解釋為‘禮尚往來’,若一味拒絕則顯得不夠‘親和’,況且自己並沒有為郭某違規謀取利益。”餘杭區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王華表示,事實上,黨員幹部利用職務之便“收錢”與“收物”都是違反紀律規矩的行為,絕不可姑息。“不要以為收幾盒茶葉幾張卡是小問題,別有用心之人把送禮當作‘長期投資’,目的是和領導幹部搞好關係,渴求來日關照。黨員幹部小節不守,久而久之,必然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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