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監測顯示,目前已有10餘個城市發布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在收購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中,地方國有企業將是主力軍。
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一舉多得”。一是有助於消化存量住房。當前我國房地產市場供求關係發生重大變化,從過去供不應求已經逐步過渡到供求平衡,局部出現供大於求的情況。收購存量商品房有助於推動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去庫存、助力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二是有助於擴大保障性住房供給。多年來,我國持續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但保障性住房供給仍存不足。收購的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將更好解決低收入住房困難群眾、新市民、青年人、住房有困難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體的安居問題。三是有助於房地產企業紓困。在當前一些房地產企業面臨資金鏈緊張問題的背景下,積極消化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助於房企回籠資金,促進房地產企業和房地產市場良性運行。
對於保障性住房建設,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保障性住房應優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設施較為齊全的區域,以劃撥方式供地。
該負責人還表示,城市人民政府應制定保障性住房配售辦法,配售價格按基本覆蓋劃撥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適度合理利潤的原則測算確定。對保障性住房實施封閉管理,禁止違法違規將保障性住房變更為商品住房流入市場。確需轉讓的,由城市政府按規定回購。
此外,有關各地人民政府應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對象檔案,實行全國聯網,加強對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的全過程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