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2日電/國家開發銀行近日在福州落地全國首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貸款,標誌著新一輪保障性住房規劃建設正式啟動。
調查顯示,原有的住房保障體系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為主體;如今則在原有以配租為主的住房保障體系基礎上,拓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新路子,將保障性住房建設分為配租型和配售型兩種,其中配租型包括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按保本微利原則配售。此次規劃建設,意在實現政府保障基本需求、市場滿足多層次住房需求,建立租購並舉的住房機制。
保障性住房建設重在“保障”屬性,關鍵在市場和保障“邊界”的清晰,難在供給的可持續。新一輪保障性住房的規劃建設,在推動住房機制和供應體系進一步完善上,體現出三方面的特點,有望讓保障性住房更好地發揮保障功能。
一是精準鎖定,在“保障誰”上更為明確。按照要求,新一輪保障性住房在保障範圍上,重點針對住房有困難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體,以及城市需要的引進人才兩類群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購標準,是根據申請人的家庭收入、住房、財產等因素按順序配售,從最困難的群體做起,逐步拓展範圍。
二是盤活存量,在“怎麼建”上更可持續。2023年發布的《關於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的指導意見》,對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建設和籌集,除了以劃撥方式供應土地支持新建外,還提出了兩個盤活存量的思路,第一充分利用依法收回的已批未建土地、房地產企業破產處置商品住房和土地、閑置住房等建設籌集保障性住房;第二支持利用閑置低效工業、商業、辦公等非住宅用地建設保障性住房。這有利於增加保障性房源的供給量和可持續性,從而更好地解決供給不足的突出問題。
三是封閉管理,在“如何管”上更加規範。根據新的思路,保障性住房不得上市交易、實施嚴格的封閉管理,禁止違規將新建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變更為商品住房流入市場。同時規定,工薪收入群體購買的保障性住房不得長期閑置,否則將由政府予以回購。可以看出,新一輪改革具有明確的問題導向,在配售和管理上加強規範,為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屬性再添一道保險。
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解決居民住房困難,推動建立房地產業轉型發展新模式,是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各地一定要盡快補齊保障性住房建設短板,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和供給,努力讓老百姓在基本住房需求上消除焦慮、穩定預期,放開手腳為美好生活而不懈奮鬥。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毛同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