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後,宋某陸續收到來自該反華政黨發送的電子郵件,內容大多為介紹該政黨的政治綱領以及近期反華活動的情況,並且邀請宋某以志願者身份幫助該政黨進行拉票、籌款等活動。除了加入該反華政黨,宋某還關注多個境外反華賬號,對相關反華內容進行瀏覽、轉發和評論。
在深入偵察固定證據的基礎上,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對宋某進行行政詢問,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相關規定,給予宋某警告的行政處罰決定,並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經過教育轉化,宋某對自己的行為表達了悔過態度,停止關注境外反華網站,删除相關負面言論,承諾今後不再從事類似活動。
故意阻礙幹警依法執行任務,境外駐華機構中方雇員被行政拘留
自覺維護國家安全是每位公民應盡的法律義務,不接受或不配合調查等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執行任務的,將被依法處理。近日,國家安全機關幹警對某外國機構中方雇員符某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執行任務的行為,進行了行政處罰。
符某是某境外駐華機構中方雇員。近期,國家安全機關掌握符某知悉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相關情況線索,需要對其進行調查詢問,但符某拒絕前往指定地點配合調查談話。
按照執法流程,國家安全機關幹警向符某告知了配合國家安全工作的相關法律規定,以及不配合工作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但符某始終拒絕配合調查,並借機向其任職的境外駐華機構工作群發送所謂“被警察帶走”的消息。在使用各種方式百般推脫無果後,符某索性採取沉默對抗的方式拒絕配合執法工作。
國家安全機關通過執法記錄儀固定符某故意阻礙幹警依法執行任務證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相關規定,依法給予其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
中國公民,無論何時,身處何地,都應當牢記“國家安全,人人有責”,遵守國家安全法律法規,依法支持、協助國家安全機關工作,自覺維護國家安全。如果發現危害國家安全的可疑情況,應當立即撥打12339國家安全機關舉報受理電話,或通過登錄國家安全機關舉報受理平台等方式進行舉報。
(來源:央視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