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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中評社 段曉魯攝) |
中評社香港3月27日電(記者 段曉魯)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他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上周六刊憲生效,特區政府會落實條例下的責任,包括持續做好解說和公眾教育,讓市民更瞭解條例的內容。
李家超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在3月23日正式刊憲生效,香港特區終於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本地立法的憲制責任,完成了歷史使命。特區政府會落實好《條例》下的責任和工作,包括持續做好解說工作和公眾教育,讓大家更瞭解法律的內容。
李家超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目的是要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各政府部門會落實這三方面的工作,自覺性做好管理和強化內部制度,防範和制止不利於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在懲治方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是嚴重罪行,執法部門執法必嚴,更要強化能力,抵禦間諜活動和各國情報單位滲透等,所以必須加強情報收集能力,和情報分析培訓。
李家超談到,與市民較有關的是國家安全教育,就這方面《條例》要求政府開展國家安全教育、守法意識教育,並且透過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進行。要做到最有效益,政府會結合國家安全教育、愛國主義教育和中華文化教育,共同推行,以達致既防範國家安全風險,亦為人民素養提供養份和昇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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