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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時消費 訂金不退 年夜飯消費“套路”多
http://www.CRNTT.tw   2024-02-07 16:50:31
 
“餐飲企業唯利是圖、法律意識薄弱,漠視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餐飲企業的違法成本低於違法收益,而消費者維權成本高於維權收益,使得餐飲企業寧可冒著被處罰的風險,也要違法經營;監管部門的執法監管力量薄弱,選擇性執法、運動性執法導致餐飲企業懷著賭徒心理,有令不遵。這些都是年夜飯消費亂象屢禁不止的原因。”徐海燕說。

在廣東省食品安全保障促進會副會長朱丹蓬看來,春節期間,餐廳照常營業一般需要多支付員工薪酬,再加上食材價格普遍上漲,餐廳適當漲價情有可原。只要漲價幅度在合理範圍內而不是漫天要價,相信消費者也能理解與接受,“但這些並非餐廳實施‘霸王條款’的擋箭牌,更何況很多條款已被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令禁止,繼續實行就涉嫌違法”。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孫穎也提出,春節商家經營成本增加,按照勞動法規定,節假日員工加班工資要增加,成本自然升高,按照市場規則,消費旺季價格適當提高,商家經營不易,消費者可以理解,但固定價格套餐限制了消費者的選擇權,造成消費者體驗感不佳。

“消費者也應該客觀看待收取服務費、包間費問題。包間就餐和大堂就餐不同,包間通常需要提前預訂,其環境裝修更佳,服務更周到,占用面積相對更大,菜品的呈現與堂食相比通常會顯得更精致。有的包間內還設有專用衛生間,以及沙發、茶幾等配套設施,即商家在方方面面要投入更多成本。”孫穎說,因此服務費、包間費只要收取的比例適當且明碼標價,在事先提醒和充分告知的情況下,消費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作出選擇。

陳音江也指出,餐飲行業應該在提供服務前向消費者說明服務內容,並告知具體收費標準,由消費者在充分知情的情況下自主選擇,否則就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

那麼,在加收服務費上,商家告知的正確打開方式是什麼?

“應當是提前告知。”常莎列舉了4種主要方式:在消費者打電話訂餐的時候電話告知;在消費者進店的時候,領位服務員口頭告知;在消費者點餐的時候,服務員口頭告知;最重要的是,在菜單上菜品的價格旁,用同等字號同等字體,列明服務費比例,“但是對書面收費內容的字體字號、書寫位置等,口頭告知的時間、場合等,具體細節不好界定,因為消費場景很豐富,實際情況都不一樣,不好用一套規則來統一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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