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12日電/據證券時報網報導,針對上市公司5%以上股東參與轉融通相關事宜,滬深交易所進一步明確!
近日,滬深交易所均修訂發布了上市公司業務辦理方面的自律監管指南。證券時報記者注意到,在融資融券、轉融通相關事項中,該指南對上市公司5%以上股東相關操作以及信息披露等進一步明確。比如,上市公司股東參與轉融通業務,合併持有的股份超過5%,其減持股份應適用大股東減持規定;因轉融通出借股份導致股份低於5%,買賣股票適用於短線交易等。
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此次對5%以上上市公司股東參與轉融通事項進一步明確,提高了該類股東轉融通信息的透明度,有利於規範相關業務。
對5%以上大股東轉融通操作進行明確
此前,隆基綠能公告,股東HHLR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HHLR)因涉嫌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隆基綠能股票,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一事引發市場關注。而在這份公告披露前夕,有市場消息稱,HHLR通過轉融通等操作減持隆基綠能股份,將持股比例從5.85%降至4.98%,已不再是持股比例5%以上股東。
記者注意到,滬深交易所此次修訂發布的自律監管指南,最大的看點在於對上市公司5%以上股東進行轉融通相關的操作進行了明確。
具體為: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參與融資融券、轉融通業務,其普通證券賬戶、客戶信用證券賬戶所持同一家上市公司股份數量與已通過轉融通出借尚未歸還的該公司股份數量合計超過公司總股本5%的,其減持該公司股份應當適用大股東減持的規定。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未直接或間接增加或減少所持股份數量,僅參與轉融通業務在六個月內出借和收回證券的,不適用短線交易的有關規定。因參與轉融通出借股份導致持有公司股份低於總股本5%的,出借期間買賣股票和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應當適用短線交易的有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