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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司司長陳國基(中評社 盧哲攝) |
中評社香港5月3日電(記者 盧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5月2日公布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陳國基介紹,將會設立“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領導地區治理整體策略、政策和措施。同時,會把由政務司副司長主持的“地區事項統籌工作組”重新定位,將其改名為“地區治理專組”,以負責統籌和指揮各政策局和部門的地區工作。陳國基強調,此次完善地區治理工作有五大方面的好處,包括優化區議會職能和區議會主席;完善區議會組成及產生方法;引入資格審查機制,可確保“愛國者治港”;履職監察機制,可回應市民的訴求;強化地區治理架構等。
當日下午,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就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舉行記者會,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和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出席。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在介紹政府將成立的地區治理架構和相關事宜時表示,為了回應市民需要,政府需要加強地區治理工作領導和統籌力度,會強化高層領導和工作架構。“我們將會設立由政務司司長主持的“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領導地區治理整體策略、政策和措施。同時,會把由政務司副司長主持的“地區事項統籌工作組”重新定位,將其改名為“地區治理專組”,以負責統籌和指揮各政策局和部門的地區工作。”
具體來說,首先,由政務司司長主持的“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是新成立的架構,統領各相關政策局和部門的地區治理工作。職權大致可以分為三方面:第一,制訂策略的方針、具體政策措施以及工作優次;第二,理順在區內實施的政策和措施;第三,審視工作成效,就政策措施的推行情況和資源調配等提供指導性的意見。政府預計在年中,領導委員會便會成立並舉行第一次會議。領導委員會的常設部門代表將主要是民生部門,與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視乎需要或會增補其他政策局或部門。詳情稍後公布。
陳國基表示,在高層領導和監督下,領導委員會會確保地區治理架構下,各個板塊所制訂的政策措施能相互協調和配合,從而達致預期的效果,及時回應市民的訴求。
由政務司副司長主持的“地區治理專組”,會取代現時的“地方行政督導委員會”和“地區事項統籌工作組”。現時的“地方行政督導委員會”是由民青局(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擔任主席,以及各相關部門高層代表組成,這個委員會提供一個平台作跨部門討論和協商,共同致力處理街道管理等地區問題。而現時的“地區事項統籌工作組”則由政務司副司長領導,以及各相關政策局和部門高層代表組成,這個工作組就“老、大、難”的地區環境衞生和市容問題作出督導和統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