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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公布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中評社 盧哲攝) |
中評社香港5月3日電(記者 盧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5月2日公布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
港府表示,現屆區議會任期將於本年年底完結。區議會近年出現嚴重偏離《基本法》規定的非政權性區域諮詢組織定位,有大量區議員作出違反區議會職能的行為,更粗暴超出區議會作為地區諮詢組織的職能。有區議員危害國家安全、鼓吹港獨、助長“黑暴”、反對《香港國安法》、肆意干擾及阻止政府施政、刻意挑撥矛盾、蓄意分化社會、製造對立、漠視民生、惡意推倒過往正常地區民生建設、損害市民福祉、破壞香港利益。更有大量議員因拒絕宣誓或因不願宣誓而以各種借口辭職,有些則因宣誓無效而被取消資格。他們拒絕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香港主權國和對香港行使主權。有300多名議員因而被取消資格或辭職,原有479名議員,現在只餘下三分之一,即146名區議員繼續在位工作,情況不能接受,必須撥亂反正。特區政府需要完善地區治理工作;除了重塑區議會,亦須強化地區治理架構,以達致提升地區治理效能。
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主要分為兩個部分,主要建議如下:
重塑區議會
(一) 優化區議會的諮詢及服務職能;
(二) 理順區議會與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地區防火委員會、分區委員會及“關愛隊”的分工和協作關係;
(三) 指定由民政事務專員出任區議會主席,並賦予其指導區議會工作的權力;
(四) 優化區議會的組成方式及訂定相關議席的產生辦法。區議會由委任、地區委員會界別選舉、區議會地方選區選舉和當然議員組成;當中委任、地區委員會界別和區議會地方選區的議員數目分別約佔40%、40%及20%,另加27個當然議員。議席總數與現屆議席總數(即479席)相若。引入資格審查機制,確保所有選舉候選人及委任和當然議員都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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