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8日電/據期貨日報報道,12月7日,大商所發布《大連商品交易所大宗商品倉單登記中心業務管理辦法(試行)》(下稱《辦法》),為近日即將上綫的大宗商品倉單登記中心(下稱倉單登記中心)奠定了制度基礎。《辦法》出台後,大商所相關負責人就《辦法》回答了期貨日報記者的提問。
期貨日報:請介紹《辦法》出台背景。
大商所相關負責人:倉單是倉儲貨物存管憑證,是大宗商品期現貨市場的基本元素,也是大宗商品期現貨市場連通融合的橋梁和紐帶。長期以來,由於期貨市場只有標准品交易,如何通過全國統一的倉單平台建設,促進解決不同地區、品質、品牌的價格升貼水問題,直接關系期貨市場高質量發展和功能發揮。同時,大宗商品監管難、確權難、融資難,倉單虛開、重複質押、一物多賣等問題頻發,給期現貨市場安全平穩運行帶來風險挑戰。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特別是《遼寧沿海經濟帶高質量發展規劃》關於“支持大連商品交易所深化期現合作,建設大宗商品倉單登記中心”的要求,響應實體產業對倉單增信的普遍訴求,推動大宗商品期現貨市場高質量發展和高標准連通,大商所基於自身特色品種,依托場內標准化倉單注册登記和管理優勢,謀劃將相關業務拓展至場外非標倉單領域,聚合各方力量,共同建設集中統一、規範有序、安全高效、共建共享的數字化大宗商品倉單登記中心。通過先進的數字技術平台,連通相關產業企業、倉儲物流設施,連通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商業銀行、監管和服務等機構,采集、生成、連通、集成大宗商品貨物及相關主體信息,并按照統一規範的制度規則和業務標准開展倉單登記、交易、質押、交割等全流程管理,實現貨物倉單化、倉單數字化,賦能期貨監管、實物交割和倉單融通,為構建大宗商品全國統一大市場奠定基礎。此次大商所制定并發布實施《辦法》,將為倉單登記中心業務運行及建設發展提供重要制度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