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9日電/據經濟日報報道,近日,雲南省市場監管局曝光一起“某珠寶有限公司對其銷售商品(翡翠原石)作虛假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案”。當地市場監管局查實,當事珠寶公司在某平台從事經營翡翠原石活動,有兩個直播賬號。過程中,主播使用“撿大漏”“不得了”“必須大漲”“這種美貨誰撿誰發財”“這種品質貨做大牌10萬+”等暗示宣傳用語,描述銷售的翡翠原石在品質、價格方面優勢,作誇大和引人誤解宣傳。
尤為惡劣的是,為使消費者相信直播銷售翡翠原石乃一手貨源,竟然以公司員工冒充“老緬”貨主,虛構一個主播和“老緬”貨主現場砍價虛假場景,誘導消費者購買翡翠原石,作虛假商業宣傳,構成欺騙誤導消費者事實。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依據兩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相關規定,監管部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並處以罰款30000元。監管部門對“李鬼”露頭就打,可謂法所當然罰當其責。
與不法商家同樣利用虛假宣傳欺騙誤導消費,侵害消費者權益導致危害後果不同,直播兜售玉石之類案件具有兩大特性。
其一,玉石之類標的物相對價值較大,導致侵害後果更加嚴重。經營玉石之類生意,通常被民間稱為“黑門子”“一本萬利”。因為物稀為貴,加之附著自然保健、收藏增值及人文淵源等衍生價值,一塊不起眼的玉石,動輒成千上萬甚或價值連城。由是,同樣虛假宣傳欺編銷售導致危害後果,玉石珠寶類要比一般消費品危害後果嚴重得多。
其二,玉石之類消費侵害案件隱匿性更強,被發現幾率小難度大。一塊價值不菲的玉石,到底是原石還是贋品,通常需要專業機構借助專業設備方能鑒別。奸商憑借“把稻草說成金條”的三寸不爛之舌,加之消費者“見毛便是鴨”的輕信盲從心理合演,常常使得是類侵權案件在“周輸打黃蓋一一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尷尬閉環中,周而複始惡性循環。因此,在這類事件中,不僅消費者發現問題並主動維權很難,相關部門對其的監管與打擊也有一定難度。
“亂世逃荒,盛世收藏。”伴隨國人生活品位和消費水平提升,收藏玉石珠寶之類愈成時尚,欺騙銷售亂象亦勢必水漲船高。因此,面對直播銷售翡翠玉石之類亂象,更須露頭就打,從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良好公平的市場秩序。 |